【簡介:】一)首次銷售:專利權人制造、進口或者經專利權人許可而制造、進口的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售出后,使用、許諾銷售或者銷售該產品的,不構成侵犯專利權。這一原
一)首次銷售:專利權人制造、進口或者經專利權人許可而制造、進口的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售出后,使用、許諾銷售或者銷售該產品的,不構成侵犯專利權。這一原則又稱為“權利用盡原則”,它適用于合法投入市場的專利產品。
(二) 善意侵權:為生產經營目的使用或者銷售不知道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制造并售出的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能證明其產品合法來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此情況在學理上稱為“善意侵權”,這里行為的范圍僅限于“使用”和“銷售”,對于制造或者進口,依照現行法行為人應當或者有義務知道其制造、進口的產品是否是專利產品。
(三)先行實施:對于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制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經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準備,并且僅在原有范圍內繼續(xù)制造、使用的,不構成侵犯專利權。
(四)臨時過境:臨時通過中國領陸、領水、領空的外國運輸工具,依照其所屬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互惠原則,為運輸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裝置和設備中使用有關專利的,不構成侵犯專利權。
(五)非營利實施:專為科學研究和實驗而使用有關專利的,不構成侵犯專利權。其實質是,此種實施行為非以生產經營為目的,與專利權人之間不存在競爭關系,所以對專利權人的市場利益不會構成侵害。
如何理解臨時過境行為不侵犯專利權
1.專利權耗盡。
專利權人制造、進口或者經專利權人許可而制造、進口的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售出后,使用、許諾銷售或者銷售該產品的。也包括下列兩種情形:(1)專利權人制造或者經專利權人許可制造的專利產品部件售出后,使用并銷售該部件的行為,應當認為是得到了專利權人的默許;(2)制造方法專利的專利權人制造或者允許他人制造了專門用于實施其專利方法的設備售出后,使用該設備實施該制造方法專利的行為。
如甲有一個發(fā)明專利,甲許可給乙制造,乙制造出產品銷售給丙使用,丙不構成對專利權的侵犯。如果丙從乙處批發(fā)一批產品,也不構成對專利權的侵犯。
2.先用權人的使用。
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制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經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準備,并且僅在原有范圍內繼續(xù)制造、使用的。
3.臨時過境。
臨時通過中國領陸、領水、領空的外國運輸工具,依照其所屬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互惠原則,為運輸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裝置和設備中使用有關專利的。但不包括用交通運輸工具對專利產品的“轉運”,即從一個交通運輸工具轉到另一個交通運輸工具上的行為。
4.專為科學研究和實驗而使用有關專利的。
專為科學研究和實驗而使用有關專利的行為,不視為侵犯專利權,這里要分清對專利產品進行實驗和在實驗中使用專利產品。
5.為提供行政審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進口專利藥品或者專利醫(yī)療器械的,以及專門為其制造、進口專利藥品或者專利醫(yī)療器械的。
侵犯專利權的行為有哪些,侵犯專利權要承擔哪
您好:
(一)直接侵權行為。這是指直接由行為人實施的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行為。
其表現形式包括:
1、制造發(fā)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為;
2、使用發(fā)明、實用新型專利產品的行為;
3、許諾銷售發(fā)明、實用新型專利產品的行為;
4、銷售發(fā)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為;
5、進口發(fā)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為;
6、使用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行為;
7、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為生產經營目的使用或者銷售不知道是未經專利人許可而制造并售出的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能證明其產品活法來源的,仍然屬于侵犯專利權的行為,需要停止侵害但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間接侵權行為。這是指行為人本身的行為并不直接構成對專利權的侵害,但實施了誘導、慫恿、教唆、幫助他人侵害專利權的行為。
這種侵權行為通常是為了直接侵權制造條件,常見的表現形式有:
行為人銷售專利產品的零部件、專門用于實施專利產品的模具或者用于實施專利方法的機械設備;
行為人未經專利權人授權或者委托,擅自轉讓其專利技術的行為等。
民事責任
1、停止侵權
停止侵權,是指專利侵權行為人應當根據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的處理決定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立即停止正在實施的專利侵權行為。
2、賠償損失
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專利權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確定;被侵權人所受到的損失或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可以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3、消除影響
在侵權行為人實施侵權行為給專利產品在市場上的商譽造成損害時,侵權行為人就應當采用適當的方式承擔消除影響的法律責任,承認自己的侵權行為,以達到消除對專利產品造成的不良影響。
刑事責任
依照專利法和刑法的規(guī)定,假冒他人專利,情節(jié)嚴重的,應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專利法及其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侵權行為人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責任與刑事責任。
行政責任
對專利侵權行為,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有權責令侵權行為人停止侵權行為、責令改正、罰款等,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還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